中青在线南京4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今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连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抢劫伤害医师一案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赵连生(男,30岁)系外地无业人员,来宁后产生了以送“红包”进而威胁举报的方式敲诈勒索医师的想法。今年2月15日下午,赵在省人民医院踩点时选择该院肝脏外科副医师孙倍成作为作案目标,其谎称自己亲人需要住院和孙约定次日上午见面详谈。
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赵连生携带事先准备的假“红包”和匕首进入被害人孙倍成的办公室后将门反锁,拿出“红包”送给孙倍成,遭孙当场拒绝。赵连生见状,便掏出匕首进行威胁,要求孙交出财物。孙倍成不从,握住赵连生持刀的手大声呼救,两人遂纠缠扭打在一起。在纠缠搏斗过程中,孙倍成左大腿内侧被刀刺伤、牙槽骨骨折(经鉴定,孙倍成的两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后被告人赵连生被闻声撞门进入的群众当场抓获。
当日上午8时47分许,民警接到报警称江苏省人民医院有人伤害医师,遂出警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赵连生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今年2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连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2月1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赵连生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同日由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行逮捕。3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赵连生涉嫌抢劫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被告人赵连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以送“红包”的方式勒索被害人孙倍成财物,在“红包”被拒收、勒索不成后,遂持刀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其行为已转化为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息还称,赵连生在案发当天的三份供述均供称,因为孙倍成医师妨害了其帮人挂号收取好处费的“生意”,其出于报复才对孙倍成实施了伤害。公安机关根据赵连生的供述与孙倍成的陈述初步认定赵连生故意伤害孙倍成的犯罪事实,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连生刑事拘留。
随着侦查活动的深入,办案机关发现赵连生的供述与事实不符。赵连生也改变了以往供述,承认其系为了减轻刑事责任有意作了虚假供述,真实情况是想勒索医师财物,因勒索不成才实施抢劫的。
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指导下,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细致调查工作,对赵连生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收入来源、人际关系以及作案前准备活动等方面的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收集了证据。被告人赵连生实施抢劫的主观意图得到其他证据的佐证。因此,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被告人赵连生提起公诉。